【招标公告】榆林市定点有熬点智能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
【招标公告】榆林市定点有熬点智能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榆林市定点有熬点智能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定点药店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定点药店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购买摄像头采购设备,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整,服务期限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具体参数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每台500元(不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必须为在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份。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结算单(以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及联系方式: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联系电话***。
3.3 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00秒;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00秒;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2层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
邮 编: 719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9.cn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定点药店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定点药店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购买摄像头采购设备,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整,服务期限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 | 数量 | 服务地点 | 工期 |
1 | 硬件 | 摄像头 | / | 榆林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每台500元(不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必须为在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份。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结算单(以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及联系方式: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联系电话***。
3.3 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00秒;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00秒;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2层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北路电信大楼12层
邮 编: 719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9.cn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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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安防设备-网络摄像头-巨峰-JF-Y4T | - | 台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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