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阳县原点大道(苏宁十字-东环路)东环路(点大道-泾千大街),先锋大街(文教大道-泾河大道)国道G211(泾河大桥-泾河大道)。
2.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原点大道段、东环路段、先锋大街段、国道G211段进行改造提升,共计3510米,包含景观、绿化、亮化路灯、给排水工程及交安设施安装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5572.2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5006.08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E6104233516q5hm82jd5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为EPC总承包,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城周边,项目主要对泾阳县原点大道段、东环路段、先锋大街段、国道G211段进行改造提升,共计3510米,包含景观、绿化、亮化路灯、给排水工程及交安设施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高级工程师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备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及不良行为;
3.4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xxq.sxggzyjy.cn/)。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3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xxq.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
9.4 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6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时,如相关申请人均通过了初步审查的,则以详细审查环节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的总得分最高者为优先。子公司中任何一家总得分高于母公司的,母公司资格预审不入围;反之,如母公司总得分高于所有子公司的,则母公司入围,子公司均不入围。
9.7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8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9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10.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阳县原点大道(苏宁十字-东环路)东环路(点大道-泾千大街),先锋大街(文教大道-泾河大道)国道G211(泾河大桥-泾河大道)。
2.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原点大道段、东环路段、先锋大街段、国道G211段进行改造提升,共计3510米,包含景观、绿化、亮化路灯、给排水工程及交安设施安装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5572.2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5006.08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E6104233516q5hm82jd5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为EPC总承包,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城周边,项目主要对泾阳县原点大道段、东环路段、先锋大街段、国道G211段进行改造提升,共计3510米,包含景观、绿化、亮化路灯、给排水工程及交安设施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高级工程师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备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及不良行为;
3.4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xxq.sxggzyjy.cn/)。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3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xxq.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
9.4 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6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时,如相关申请人均通过了初步审查的,则以详细审查环节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的总得分最高者为优先。子公司中任何一家总得分高于母公司的,母公司资格预审不入围;反之,如母公司总得分高于所有子公司的,则母公司入围,子公司均不入围。
9.7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8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9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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