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镇坪县钟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21)
2、项目名称: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538023.02元
5、采购需求: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路基挖方 1583.25m³,挖土方233.25m³,挖石方1350m³, M7.5浆砌片石挡 墙912.96m³,路基防护与加固 0.5㎞(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 3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8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须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4:30:00
地点: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钟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康市镇坪县钟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091509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21)
2、项目名称: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538023.02元
5、采购需求:干洲河村一组产业路水毁恢复项目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路基挖方 1583.25m³,挖土方233.25m³,挖石方1350m³, M7.5浆砌片石挡 墙912.96m³,路基防护与加固 0.5㎞(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 3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8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须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4:30:00
地点: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钟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康市镇坪县钟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091509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