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西区域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陕西铜川市 发布日期:2024-05-24

【招标公告】陕西区域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铜川市 采购单位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陕西区域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23 08:12:33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4-0449
标书号:JDTC-TQCZL-2024-0001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28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29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5-29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5-29 13:3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汽车租赁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县际班车运输资质。
保证金:3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4-0449)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01-10-JD0261-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通勤车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 1.000 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铜川公司

收货地址: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2.项目简介:
 现就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进行招标,服务内容包括:1台乘坐48座以上通勤车用于员工通勤使用,具体行车路线参阅招标文件内容
单程约为28.5公里,途中停车点共13个。往返一次运距约57公里,每天需往返3次,总运距约171公里,全年均需发车。
2.2服务要求:
2.2.1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承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燃油费、车辆保险费、承运人责任保险费、驾驶员报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所有车辆和司机所产生费用。
2.2.2 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承租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商业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每人80万元,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如出租方未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上险种,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负责索赔事宜。
3.服务地点:未来城北门路北公交站-中途11个站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4.维修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5.计划付款方式:月度结算。
6.项目拦标价:26.40万元
7.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8.中标单位选定:计划选定1家单位,以中标单位最合理的报价签订预估金额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汽车租赁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县际班车运输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报名,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场所:本次开标形式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与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会。
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本次招标无需线下标书。
6.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阳光招采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缴纳要求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1.2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壹叁仟元整)
1.3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单位全称: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账号:01-10-JD0261-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824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示时间(https://www.bbmgzc.com/),并将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中,回执备注中请注明“采购公告编号”。前期参与本项目,但未退还其保证金的,可以继续沿用,但需提供申请书。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将在评标结论生效后退还,不计利息;
2.2开标前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我公司将在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3.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4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3.5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3.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3.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8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1 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者。
6.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无效资质。
6.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或出现修改痕迹。
6.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6.5 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
6.6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6.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8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七、投标人有如下列行为之一,将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7.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招标资质文件;
7.2 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7.3 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 秩序;
7.4 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7.6 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7.7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联系人
崔雷庆(商务咨询) / 13193992951
袁工(技术咨询) / 1350919655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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