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神木市滨河新区九年制学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4-05-20

【招标公告】神木市滨河新区九年制学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神木市教育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神木市中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神木市滨河新区九年制学校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神木市滨河新区九年制学校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Y-2024-001
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九年制学校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幼儿园办公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设备 幼儿园办公设备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490,000.00 1,4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合同包2(幼儿园教玩具):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办公设备 幼儿园教玩具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450,000.00 1,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合同包3(幼儿园部室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办公设备 幼儿园部室设备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2,080,000.00 2,0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幼儿园办公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2(幼儿园教玩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3(幼儿园部室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幼儿园办公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查询日期应为投标文件发出之后但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2(幼儿园教玩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查询日期应为投标文件发出之后但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3(幼儿园部室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查询日期应为投标文件发出之后但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仅允许法人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前来投标。若法人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或法人授权两个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前来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分支机构前来投标需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函。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4)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登录全国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教育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西路水利大楼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仕嘉名苑小区4-3-2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2024年05月19日

公告附件.docx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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