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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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西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H-CG24-030
项目名称: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5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及保修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采办〔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至今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养老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人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现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千巨大酒店19楼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千巨大酒店19楼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
地址:锦界镇清明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西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西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采购清单.pdf
采购公告.pdf
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H-CG24-030
项目名称: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5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7,000.00 | 35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及保修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采办〔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废旧品回收园区标准化场地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至今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养老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人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现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千巨大酒店19楼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千巨大酒店19楼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
地址:锦界镇清明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西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号楼18层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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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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