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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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H【2024】–018
项目名称: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1,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武县创业一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H【2024】–018
项目名称: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车辆 | 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1,000.00 | 82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改厕抽粪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武县创业一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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