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CA锁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ZB-2024-033.
项目名称: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1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
合同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7,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2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答疑文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榆阳区政府514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安居路14号金叶小区一楼商铺
联系方式:0912-344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CA锁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ZB-2024-033.
项目名称: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1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
合同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工程监理服务 |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 | 1(366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36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7,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工程监理服务 | 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7,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3(榆阳区2024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7、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2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答疑文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榆阳区政府514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安居路14号金叶小区一楼商铺
联系方式:0912-344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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