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4-05-08

【招标结果】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中标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白晓磊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陕西建工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编号: RW-ZY-202403-001022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专业分包任务
公示期:   ~   联系人: *** 公司: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工程部
电子邮箱: 电话: ***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1、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专业分包任务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不含税总价为***.05元,增值税税率为9%,含税总价为1023982.02元(大写:壹佰零贰万叁仟玖佰捌拾贰元零贰分)。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3、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甲方提供的乙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结算工程款与合同额(合同额减去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结算。乙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4、本工程按月结算,按月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70%,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付款比例发生变化,甲方按变化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进行支付。5、本工程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乙方向甲方承诺(含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要求)或对外公开宣传的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双方约定适用于本工程的规范、标准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如上述标准之间存在不一致,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完工后,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评定标准。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钢护筒施工专业分包
序号:1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陕西建工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第一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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