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巴拉素混煤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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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巴拉素混煤出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能交易所”受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运销分公司”的委托,就运销分公司2024年5月4日混煤出售项目,所有资审合格申请人进入陕能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竞价,进行电子交易,现发布公告。
一、项目名称: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巴拉素混煤出售项目
二、竞拍时间:
2024年5月4日10时
三、执行周期:
2024年5月4日12时-2024年5月7日24时
预审合格后,参加竞拍客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以本单位账户向陕能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价。保证金的额度为竞拍数量及起拍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的10%。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预付款。
四、商品信息:
五、成交规则及交货地点:
最高价者为成交采购商,交货地点为巴拉素煤矿。
六、煤质参考范围及相关要求:
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运销分公司对煤质指标不进行保证。原则上在拉运期间,煤质指标风险由成交方自担。
七、计量方式:
以巴拉素煤矿过磅计量为准。
八、付款方式:
全额预付煤款。
九、提货要求:
在合同执行周期内,运销分公司与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拉运计划,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拉运。
十、交割说明:
(1)竞价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运销分公司全额预付工程煤款,如未预付或预付不全,运销分公司有权作废成交结果并重新组织竞价。
(2)在合同执行期内,成交单位必须服从统筹安排,若因成交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销售中断或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等情况,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超过三天以上运销分公司可终止合同履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另行安排销售。
(3)客户单位实际完成量/竞拍成交量≥90%时,视为完成合同量。每欠1%未完成量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 ,当未完成量≥竞拍成交量60%,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或煤矿产量原因导致上述情形的,不予考核。
(4)建立退出机制,对履约不力,恶意围标串标等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交易之前客户单位应对矿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踏勘,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交货方式及数量确认:场地自提,出矿交货,标吨拉运;以吨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巴拉素煤矿过磅计量为准。竞拍成交单位必须按矿方安排进行派车。
(3)客户如对本次竞价事宜有疑问请与运销分公司联系。
(4)若客户中标标包价格不同,拉运时实行价格由高到低原则,即高价标包拉运完成100%后,再依次拉运低价标包。
(5)若客户中标标包价格不同,拉运时实行价格由高到低原则,即高价标包拉运完成100%后,再依次拉运低价标包。如同一客户成交多个标包时(相同价格),须依次按标包进行拉运(单段标包兑现完成100%后,方可逐次拉运其他标包)。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煤炭运销分公司所有。
一、项目名称: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巴拉素混煤出售项目
二、竞拍时间:
2024年5月4日10时
三、执行周期:
2024年5月4日12时-2024年5月7日24时
预审合格后,参加竞拍客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以本单位账户向陕能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价。保证金的额度为竞拍数量及起拍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的10%。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预付款。
四、商品信息:
产地 | 煤 种 | 煤质指标 | 起拍价 (含税) | 数量(吨) |
巴拉素煤矿 | 混煤 | 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 | 480元/吨 | 共计2.9万吨 (标包为4*0.5万吨、3*0.3万吨) |
五、成交规则及交货地点:
最高价者为成交采购商,交货地点为巴拉素煤矿。
六、煤质参考范围及相关要求:
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运销分公司对煤质指标不进行保证。原则上在拉运期间,煤质指标风险由成交方自担。
七、计量方式:
以巴拉素煤矿过磅计量为准。
八、付款方式:
全额预付煤款。
九、提货要求:
在合同执行周期内,运销分公司与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拉运计划,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拉运。
十、交割说明:
(1)竞价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运销分公司全额预付工程煤款,如未预付或预付不全,运销分公司有权作废成交结果并重新组织竞价。
(2)在合同执行期内,成交单位必须服从统筹安排,若因成交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销售中断或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等情况,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超过三天以上运销分公司可终止合同履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另行安排销售。
(3)客户单位实际完成量/竞拍成交量≥90%时,视为完成合同量。每欠1%未完成量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 ,当未完成量≥竞拍成交量60%,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或煤矿产量原因导致上述情形的,不予考核。
(4)建立退出机制,对履约不力,恶意围标串标等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交易之前客户单位应对矿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踏勘,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交货方式及数量确认:场地自提,出矿交货,标吨拉运;以吨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巴拉素煤矿过磅计量为准。竞拍成交单位必须按矿方安排进行派车。
(3)客户如对本次竞价事宜有疑问请与运销分公司联系。
(4)若客户中标标包价格不同,拉运时实行价格由高到低原则,即高价标包拉运完成100%后,再依次拉运低价标包。
(5)若客户中标标包价格不同,拉运时实行价格由高到低原则,即高价标包拉运完成100%后,再依次拉运低价标包。如同一客户成交多个标包时(相同价格),须依次按标包进行拉运(单段标包兑现完成100%后,方可逐次拉运其他标包)。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煤炭运销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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