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承瑞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已由陕发改社会〔2024〕53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64.12%及自筹资金35.8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高泾大道与南北四号路十字东南角,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远校区二期用地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包含由2-2#智慧建造融合示范中心(A 栋实训楼)、2-3#智慧交通融合示范中心(B栋实训楼)以及配建的雨水调蓄池、室外总体四个子项构成。总建筑面积18307.16㎡,地上是以两栋 5 层产教融合实训楼和一所单层智慧建造技术研发展示厅、一所单层智慧交通技术研发展示厅构成的教学实训建筑组团。
2.3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2477.07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金额为11620.7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具体工期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工期为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标段编号:E61000135014md69p5u6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给定的相应发包人要求范围内所包括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分工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其中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4 申请人其它资格要求:
3.4.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4.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
3.4.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3.4.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
3.4.5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4.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被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4.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施工部分内容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9其他要求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公开发布。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所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免费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申请人须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仅限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具体内容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9.其他
9.1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时,如相关投标人均通过了初步审查的,则以详细审查环节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的总得分最高者为优先.子公司中任何一家总得分高于母公司的,母公司资格预审不入围;反之,如母公司总得分高于所有子公司的,则母公司入围,子公司均不入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因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全部承担。
9.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07.2510)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或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成功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的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4资格申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单位联系人: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0.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已由陕发改社会〔2024〕53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64.12%及自筹资金35.8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高泾大道与南北四号路十字东南角,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远校区二期用地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包含由2-2#智慧建造融合示范中心(A 栋实训楼)、2-3#智慧交通融合示范中心(B栋实训楼)以及配建的雨水调蓄池、室外总体四个子项构成。总建筑面积18307.16㎡,地上是以两栋 5 层产教融合实训楼和一所单层智慧建造技术研发展示厅、一所单层智慧交通技术研发展示厅构成的教学实训建筑组团。
2.3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2477.07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金额为11620.7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具体工期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工期为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中心项目【EPC】;标段编号:E61000135014md69p5u6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给定的相应发包人要求范围内所包括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分工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其中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4 申请人其它资格要求:
3.4.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4.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
3.4.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3.4.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
3.4.5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4.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被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4.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施工部分内容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9其他要求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公开发布。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所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免费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申请人须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仅限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具体内容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9.其他
9.1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时,如相关投标人均通过了初步审查的,则以详细审查环节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的总得分最高者为优先.子公司中任何一家总得分高于母公司的,母公司资格预审不入围;反之,如母公司总得分高于所有子公司的,则母公司入围,子公司均不入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因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全部承担。
9.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07.2510)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或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成功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的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4资格申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单位联系人: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承瑞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19号 | 地 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东路1号汇鑫IBC写字楼B座24层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邮 编: | / | 邮 编: | 710000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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