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分公司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定-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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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安分公司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定-非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09时 18分
40秒
一、概述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检测周期要求,现组织对分公司所属宝鸡、庆阳、渭南、咸阳作业区及其阀室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定,对维抢修队、分公司机关质量安全环保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定,相关费用已列入质量安全环保部年度预算。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天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有法定的计量检定资质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1年 1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人员要求
检定单位有法定的计量检定资质,拟投入的检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4月25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4月26日 08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4月26日 12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4月29日 0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西安市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92346037@qq.com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09时 18分
40秒
一、概述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检测周期要求,现组织对分公司所属宝鸡、庆阳、渭南、咸阳作业区及其阀室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定,对维抢修队、分公司机关质量安全环保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定,相关费用已列入质量安全环保部年度预算。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天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有法定的计量检定资质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1年 1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人员要求
检定单位有法定的计量检定资质,拟投入的检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4月25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4月26日 08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4月26日 12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4月29日 0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西安市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92346037@qq.com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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