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4312007CGE-ZFCG
项目名称: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1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1,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及业绩;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老城西街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备案书.pdf
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4312007CGE-ZFCG
项目名称: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1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11,600.00 | 911,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鸭沟村供水保障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及业绩;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老城西街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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