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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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X-AK-2024(006)
项目名称: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磋商文件。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919269328@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张家大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X-AK-2024(006)
项目名称: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地平整和清理 | 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 | ***.9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原宁陕县看守所及武警中队营房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磋商文件。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919269328@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张家大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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