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202405
项目名称: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准]字;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准]字;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人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402070031@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登记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③如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④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及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河街道19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三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202405
项目名称: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CT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准]字;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准]字;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人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402070031@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登记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③如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④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及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河街道19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三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