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B20240007
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B20240007
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昌龄巷北排1号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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