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CDL-ZC2024-015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或成立至开标日期前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3.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五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CDL-ZC2024-015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基础系统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2,000.00 | 72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新区智慧园林基础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或成立至开标日期前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3.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五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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