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延时可控聚合物凝胶项目(定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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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延时可控聚合物凝胶项目(定商定价)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延时可控聚合物凝胶项目(定商定价)
项目编号:ZY24-XA304-WZ1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延时可控聚合物凝胶项目(定商定价)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6800万元(含13%税),该原材料为非危化品,是生产堵水调驱类产品一种原材料。制备具有延迟膨胀功能的聚合物微球,满足低渗透油田深部调驱对堵剂体系缓膨性能的需求。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咸阳化学剂分公司,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7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4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公告附件,保质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文本内容(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自有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3.3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的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3.4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反应釜、制氮机两种设备或工业化微通道反应器设备,并需提供购置设备的铭牌、买卖合同及发票;若为自主加工设备需要提供设备设计图纸。若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提供的资料证明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标前180天内,且购置合同签订时间在发票开具时间之后,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5其他要求:
3.5.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评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4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lipengcheng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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