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D2024-AK-015
项目名称: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6.4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江、湖治理服务
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80,000.00
256.4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财务状况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7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6930998@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登 录 网 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400928009)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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