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标段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4-03-12

【招标公告】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宝鸡市 采购单位 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设计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95554.97 平方米(约143.332亩)。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63625.40平方米,地上建筑58659.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66.1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8016.00平方米,实验楼9004.00平方米,连廊3494.40平方米,综合楼4450.80平方米,合班教室2497.20平方米,体育馆2497.20平方米,看台1342.70平方米,食堂4994.40平方米,图书馆891.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和设备用房4966.10平方米,学生宿舍14046.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7425.60平方米。配套建设标准化田径场、围墙、大门、给排水、电。力、燃气、停车场、绿化、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附属设施。办学规模为42班,可容纳学生2100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计施工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设计施工标段)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②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③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申请人近五年(2019年2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2)联合体申请人①施工单位:近五年(2019年2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②设计单位:近五年(2019年2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3)以上(1)、(2)中业绩规模要求与本项目建筑面积相当或造价相当。
4、财务要求: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信誉要求:(1)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查询,出具时间须在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6、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申请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内可查询到;外省企业的申请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到(以上资料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03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03月15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者,请先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获取,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在有效期内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标准格式,若需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可前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3月22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同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03月22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项目发包人为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
2、本项目初设概算约3.11亿元;
3、本招标公告将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4、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准格式;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现场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备资料存档,评审以电子文件为准,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要求同纸质版要求)。
6、各申请人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施工企业》、《施工招投标业务流程教学视频》等说明进行学习。如有问题可致电软件售后电话:4000-999-608;
7、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为资格预审,监理标段为资格后审。
8、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千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097669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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