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1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CG-2024-12
项目名称: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2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2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2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年(实行考核淘汰制,中标企业先签订1年合同作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内(1年)如运行良好,可续签2年;如果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废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证书。
(3)拟派现场运行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且需持有污废水处理工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及报告加盖企业原色印章);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线上、线下同时确认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 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宜;
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省)(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 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 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影 响后续开评标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投标人网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线下确认,线上与线下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原色印章。投标确认时间:2024 年03 月11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下午 15: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办理 CA 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 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 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金世纪大楼东辅楼 B 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府谷县新区高家湾世纪花园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新民镇污水处理厂计划文件2.pdf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公告.docx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1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CG-2024-12
项目名称: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2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2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2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运营服务 |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250.00 | 2,500,2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年(实行考核淘汰制,中标企业先签订1年合同作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内(1年)如运行良好,可续签2年;如果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废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证书。
(3)拟派现场运行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且需持有污废水处理工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及报告加盖企业原色印章);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线上、线下同时确认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 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宜;
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省)(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 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 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影 响后续开评标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投标人网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线下确认,线上与线下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原色印章。投标确认时间:2024 年03 月11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下午 15: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办理 CA 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 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 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金世纪大楼东辅楼 B 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府谷县新区高家湾世纪花园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新民镇污水处理厂计划文件2.pdf
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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