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西安鄠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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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鄂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龙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西安鄠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西安鄂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LC-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西安鄂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鄂邑区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编制2023年度西安鄂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
报告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西安鄂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西安鄂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绩效评价)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4囗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到2024年03月08日,每工作
日 9:00-12:00,14:00-17:00, 在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10楼1011室
(西安银行南侧)获取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10楼1014室(西安银行南侧)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10楼1014室(西安银行南侧)
七、其他
本项目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鄂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鄂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鄂邑区西大街2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10楼(西安银行南侧)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069362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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