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长武县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已由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审批批复2023【5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长武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武县陶谷南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面积159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81.61平方米,其中保留现司法局办公大楼作为大队办公用房;拆除原应急局、植检站两院中所有建筑后,新建消防车库、综合训练馆、训练塔、器材修理间、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战斗班宿舍、厨房餐厅、卫生间、浴室及支部会议室。
2.3 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其中设计估算价约155.92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6104283516126ukzi27001;标段类型:设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且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可查询;
3.4 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4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3月4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书为 sxt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
9.4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匹配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5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开标现场无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 sxt格式)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4202665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已由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审批批复2023【5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长武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武县陶谷南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面积159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81.61平方米,其中保留现司法局办公大楼作为大队办公用房;拆除原应急局、植检站两院中所有建筑后,新建消防车库、综合训练馆、训练塔、器材修理间、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战斗班宿舍、厨房餐厅、卫生间、浴室及支部会议室。
2.3 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其中设计估算价约155.92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武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6104283516126ukzi27001;标段类型:设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且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可查询;
3.4 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4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3月4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书为 sxt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
9.4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匹配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5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开标现场无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 sxt格式)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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