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SZC2024-001
项目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途径: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至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冶金大道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竞争性谈判公告 (2).pdf
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SZC2024-001
项目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途径: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至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冶金大道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层16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竞争性谈判公告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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