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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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Y-CG2024-03
项目名称: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元
采购需求: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全长1290米,底宽≥1.2米,顶宽≥1.5米,开挖深度为1.5米,采用4Φ160+4Φ200MPP电力护套管C20混凝土包裹埋设,顶部距地面≥70cm;主要功能或目标: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统筹考虑城关镇太平片区改造项目用电规划布局,统一解决公园里项目、三沈产业园、公园首府、太平幸福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用电问题,对城关镇太平片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重要作用。具体工程量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
合同包1(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 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 | ***.8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凤堰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企业为“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3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3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联系方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21069655@qq.com),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环城路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睿正小区车库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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