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襄渝线安康东环到线钢轨大修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2-08

【招标公告】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襄渝线安康东环到线钢轨大修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襄渝线安康东环到线钢轨大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襄渝线安康东环到线钢轨大修工程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造价合理、质量合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就有关招标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襄渝线安康东环到线钢轨大修工程(编号LXGC2024020025)
2.招标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工务段
3.项目地点安康东站
4.项目规模:安康东站环到线K0+000-K2+134段线路更换P60U75V新钢轨2.134km,钢轨无缝化焊接,更换、补充轨枕连接零件,无缝线路应力放散,锁定线路。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6.项目类别:大修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价格总承包(包工,包部分机械(挖机),不包材料)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或集团公司施工方案调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投资控制上限为21.34万元,报价超出报价上限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不得参加报价评审。
(3)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如需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并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
2.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共40 天。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的验收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3)项目竣工前3 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实际竣工日期起6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设工程: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的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预付款、进度款等的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7.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根据约定执行。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日内签订好合同并按以下计算方式向招标人交纳该项目的招标服务费:。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须知
1.项目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承接企业资质在C级及以上,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历,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技术、安全部分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安全措施执行,听从招标人在技术、安全方面的指挥和安排。施工中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路工带领下,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图纸时须向招标人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0 元、图纸押金0元。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七天内退还图纸,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
4.投标函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函等资料报送一式壹份。
5.招标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6.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为30日历天。
四、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近[1]年(2022)以来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年(2023年1月-2023年12月)以来具有[正线线路钢轨大修]相关施工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1]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5)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不作要求]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资格要求[不作要求]专业技术职称。(6)其他要求:用于本项目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7)具备正线更换钢轨能力,确保日进度不少于1000米。
六、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3.投标文件应包含: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6)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
(7)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9)投标报价汇总表
(10)投标报价表
六、对招标文件的认可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投标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3)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直接转为谈判。
七、评标
1.评委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九、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施工合同条款
1.使用集团公司最新版本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和铁路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国家及铁路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等标准。
3.乙方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甲方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乙方人员单独上道作业。乙方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和带班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不准擅自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4.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和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等行为提出整改或责令停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造成责任设备故障一件10000元;造成一般D类事故一件20000元;造成一般C类事故一件50000元;造成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一件100000元。
6.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延点不足30分钟,5000元/次;30(含)~60(不含)分钟,10000 元/次;60分钟及以上50000 元/次;乙方需加强管理,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违反“红线”行为规定的,乙方每件次支付违约金5000 元;乙方发生治安问题,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 10000元。
7.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 %的违约金。逾期20天仍未竣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乙方在一个月以内向甲方提报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计价清算及款项拨付申请,待工程款拨付至甲方账户后,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后1年内将工程款向乙方付清。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该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未尽到本合同第五条项下应尽的义务,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1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 %的违约金。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等。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组织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清算,查清各项已付款项、应付款项和应扣款项(包括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后,据实结算。未付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违约金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13.中标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劳务工的工资,如发生无理克扣、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经核实后,招标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应支付的工资费用,直接支付劳务工工资。
九、招标日期安排
1.202426日发布招标信息。
2.202326日至218日18:00时前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安康工务段
  • 202322214:30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安康工务段

4.202322214:30时开标,地点:安康工务段
5.以上内容若有更改以通知为准。
十、廉政要求
1.开标、评标、决标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对招标人的要求
(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集中学习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签署“廉政承诺书”。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3)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定标细则”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十一、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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