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东德州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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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宝鸡市 采购单位 山东德州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宝鸡市室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2023-HJLTP-1203号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室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德州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
   被投诉人: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
   被投诉人:宝鸡市体育局
    地址:宝鸡市石鼓路1号
   相关供应商: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馆南二厅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本机关受理“宝鸡市室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编号:2023-HJLTP-1203号)”投诉。
投诉事项1:在开标中投诉人授权代表给代理公司和专家提供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电话,代理公司不予证实审计报告,废除投诉人参与资格。开标签到表有投诉人代表电话,代理公司未给投诉人授权代表打电话签字确认。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品授权厂家是山东吉诺尔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山东吉诺尔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国体认证证书上面篮球架没有一项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且现场投诉人授权代表与专家口头质疑此参数,属于重大偏离。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品授权厂家是沧州鑫龙教学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附件有授权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沧州鑫龙教学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与2023年11月7日沧州鑫龙教学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廊坊市体育局中标的中小企业声明的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不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官方网站显示,北京万物之始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处于存续状态;“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告》(第一批、第二批)显示,罗利桃、王可纯2名注册会计师均已通过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询显示,北京万物之始会计师事务所状态为“正常”,注册会计师罗利桃、王可纯状态均为“正常”。本机关认为,原谈判小组判定投诉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并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宝鸡市室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第2项为“篮球架:规格:4537×1800×3952mm。1、篮板选用矩形SMC篮板,篮板面板厚度5mm,翻边宽度50mm,翻边厚度7.8mm,背面加强筋,加强筋厚度5mm。2、篮球架立柱钢管为150×150mm,壁厚4.0mm。3、篮圈:弹性篮圈,采用实心钢材制成,篮圈圈条直径为16-20mm,篮圈内径为450-459mm。”,采购文件未规定技术参数偏离要求。成交供应商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篮球架产品响应参数为“规格:4905×1800×3952mm 1、篮板选用矩形SMC篮板,篮板面板厚度5mm,翻边宽度50mm,翻边厚度7.8mm,背面加强筋,加强筋厚度5mm2、篮球架立柱钢管为180×180mm,壁厚4.0mm 3、篮圈:弹性篮圈,采用实心钢材制成,篮圈圈条直径为18mm,篮圈内径为450mm”。本机关认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事项2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经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官方网站显示,沧州鑫龙教学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被收录在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中,属于小微企业。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经查,宝鸡市体育局与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尚未履行。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宝鸡市体育局与陕西鑫达康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宝鸡市体育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宝鸡市财政局
2024 年 0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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