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2-06

【招标公告】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402
项目名称: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40,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用具 汉滨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700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940,300.00 3,940,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383,02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83,02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用具 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恒口示范区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01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383,029.00 3,383,029.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6,20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6,20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用具 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14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56,206.00 3,456,20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0,06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30,06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用具 旬阳市、白河县、高新区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85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730,065.00 2,730,06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3(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4(安康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供应商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49736610@qq.com(备注标段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联系确认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开标前必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⑤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即: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在四个标段中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时,确定其为标段号顺序靠前一标段中标人,其他相关标段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该标段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民政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行政中心10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东段御景华府3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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