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HCG-2024-002
项目名称: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76,2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4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49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9,1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9,19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2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29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69,9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9,94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2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6,3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91944368@qq.com;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0915-311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HCG-2024-002
项目名称: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76,2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4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4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490.00 | 980,4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9,1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9,1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9,190.00 | 1,309,1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2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2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290.00 | 290,2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69,9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9,94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9,945.00 | 469,94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2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6,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6,300.00 | 42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平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91944368@qq.com;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0915-311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