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商洛市 | 采购单位 | 镇安县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2024001
项目名称: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西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3号工位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0日
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2024001
项目名称: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3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36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镇安县尾矿库治理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西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3号工位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0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