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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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XZFCG-平利县-2024-001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6,0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0,000.00
586,07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④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3.登记确认:网上投标成功后,各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投标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641055054@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确认,完成确认流程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版磋商文件(没有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4.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需推迟或有关变更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更正公告。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2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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