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公告】三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三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HZB-2023-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变更
第四章 商务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九、招标服务费”中“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更正为“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陕西省物价局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 88号),向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及工程造价费。”
2.“第四章  商务要求”中“六、质量保证”中“1、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变更为:“1、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为终验合格后不少于1年。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领取,谢绝邮寄)。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购人为三原县园林绿化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原县东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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