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3ZB-BJYY-263R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个日历日
采购包2: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全自动微生物质谱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全自动微生物质谱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2022]9号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别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版壹份(U盘存储,标明投标人名称)。
(2)上述资料全部密封在一个标袋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英达大厦15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3ZB-BJYY-263R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个日历日
采购包2: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全自动微生物质谱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全自动微生物质谱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2022]9号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别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版壹份(U盘存储,标明投标人名称)。
(2)上述资料全部密封在一个标袋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英达大厦15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