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中医医院安康市重症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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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康市重症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安康市重症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3-AK-054
项目名称:安康市重症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我院自用重症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我院自用重症医疗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20,000.00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合同包2(其它医疗机构重症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机构重症医疗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10,000.00 3,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我院自用重症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其它医疗机构重症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要求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我院自用重症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7、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经销商的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
3.8、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准】字;所投产品不纳入医疗器械的提供药监局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其它医疗机构重症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要求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递交方式,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登记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7)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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