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烨华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779;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2023】1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烨华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为既有建筑物维修,建筑总面积5693.69㎡,项目建筑面积1723.05㎡,建筑基底面积为1138.74㎡。建筑层数为5层(第五层为后期加盖层),建筑高度16.50米,北段为砖混结构,南端为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算总投资:959.06万元,其中工程费838.4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23年新成立公司除外);
3.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 12 月 29 日至2024年 1 月 2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11 日14 时 3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尹家沟路中段
联 系 人:***(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烨华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铭馨苑A区9号楼22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2162255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2023】1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烨华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为既有建筑物维修,建筑总面积5693.69㎡,项目建筑面积1723.05㎡,建筑基底面积为1138.74㎡。建筑层数为5层(第五层为后期加盖层),建筑高度16.50米,北段为砖混结构,南端为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算总投资:959.06万元,其中工程费838.4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23年新成立公司除外);
3.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 12 月 29 日至2024年 1 月 2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11 日14 时 3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尹家沟路中段
联 系 人:***(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烨华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铭馨苑A区9号楼22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2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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