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未央区】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3-12-20

【招标预告】【未央区】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西安曲江大明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已由曲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12-610168-04-01-394919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曲江大明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曲江大明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
      2.2 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位于铁路局东片区规划二路以东,红旗铁路专用线以西,六合窑路以南,纱厂南街以北;
      2.3 项目投资总额:2307605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123506f5wFvWVcz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其他:计划工期:6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资格预审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时,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设计企业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格预审申请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6)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诚信信息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12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2月24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楼总承包(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请各投标人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办理新平台CA锁,及时更新新平台企业信息,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7.6提出异议的方式:如有异议,请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系统提出。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明宫)招标办。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曲江大明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 地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邮编: 邮编: 7100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账号: 账号: 7856018800009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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