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市长安区黄良街道办事处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3-12-18

【招标公告】西安市长安区黄良街道办事处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黄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D-2023XAZC424
项目名称: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61,574.9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黄良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当天查询截图为准。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无偿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三份(一正两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的一致)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2、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签到,如未进行签到,产生的一起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黄良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黄良街道黄良镇村甲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明光路向西 200米恒石国际B座9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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