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3-12-14

【招标公告】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3023
项目名称: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4,801.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14,801.7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4,801.7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14,801.73 614,801.7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景泰新居小区安防设施更新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
(5)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内含回执码),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大桥路4号鑫街口410室)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529559291@qq.com,经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汉滨区滨江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公告.doc
1702274461302_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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