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陕建机施(钢构)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沥青混凝土任务
【招标结果】陕建机施(钢构)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沥青混凝土任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铜川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建工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总承包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邮箱: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陕西省 | 专业人员数: | |||
专业分包品类: | 市政公用施工多项承包工程 | |||||
所需设备: |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
1.1. 项目名称: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地点:铜川市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
1.3. 项目简介:锦园三路北起锦绣一路,南接已建成规划南路,道路规划红线宽5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本次仅修建中间车行道,宽度20m,两侧土路肩各宽3.5m。道路全长2824m。道路沿线自北向南分别与锦绣一路、锦业二路、锦业三路、规划北路共 5 条道路均为平面相交。
路面结构为20cm水稳碎石、16+16cm水稳碎石、透油层0.7L/㎡、乳化沥青稀浆封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黏层油0.3/㎡、5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二. 本次分包范围(或工作内容)及分包形式
2.1. 本次工程的分包范围(或工作内容):透油层0.7L/㎡、乳化沥青稀浆封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黏层油0.3L/㎡、5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的井盖、井篦等的标高调整。
2.2. 分包形式:专业分包(包人工、包机具工具、包主材、包辅材(含水电)、包验收、包试验检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含为完成施工任务的所有机械及材料等)。
2.3. 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乙方向甲方承诺(含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要求)或对外公开宣传的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双方约定适用于本工程的规范、标准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工程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等相关规范。相关原材料复检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主要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见后附表。
三. 工期要求及主要合同条款
3.1.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工期 60 日历天。
3.2. 主要合同条款
3.2.1. 工程款支付条款:无预付款,以月度结算作为进度款的暂付依据,待建设单位向甲方足额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进度款的6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税证明),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交付甲方,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的工程款后,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3.2.2. 工期违约处罚条款: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进场时间及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工期节点要求组织劳动力,完成招标人的工期节点要求;若无法按照要求完成,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并需承担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2.3. 技术质量及安全违约罚款:以项目部规章制度为准。
四. 招标相关要求
4.1. 本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4.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专业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厅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人员操作证件(人证对应)及本次招标内容相关专业分包经验的企业。
4.3.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做出有依据的判断。
4.4. 投标人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5. 发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以陕建云采集采招标平台为准)。
4.6.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6日17:00整;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
4.7. 招标单位组织开标和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合理低价中标,开标后10日内经评标小组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并于15日内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五. 投标报价时须响应的条件
5.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5.1.1. 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招标资料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并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5.1.2. 在完全满足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工期、现场安全、技术、质量等各项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各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报送施工方案及施工部署。
5.1.3. 线上投标:
①投标人先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按提示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资质证照的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后可进入第(2)步,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陆后进入第(2)步;
②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模块下签收招标文件;
③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招标文件】里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
④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投标文件】里填报价格,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书电子版,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投标,若提示投标成功,则线上投标流程结束。线上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5.2. 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5.2.1. 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及满足图纸要求;必须符合且不限于《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0642-2011)以及《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标准图集 05MR201等国家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沥青铺设过程中注意检修/检查井的成品保护,在井体周围附近禁止强震碾压夯实,由此造成井体破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5.2.2. 安全管理
①本工程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
②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招标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安全负责。
③必须为本工程安排专职安全员(应有上岗证且上岗证在有效期内)不少于 1 名,并常驻工地。且现场必须有一名对接人员,及时跟进主题进度,提前通知加工所需要的构件,保证不影响后续工艺的开展。
④投标人必须为现场所有自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
⑤本工程若发生伤亡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文明施工管理
应按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标准进行施工,并遵循招标人关于施工、办公、生活区域的安排和管理。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戴安全帽,劳保用具和服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合甲方,提供分包范围内全套资料。
5.2.3. 施工人员管理
投标人安排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是18至50周岁且其身体状况均能适应工地环境及其工作性质的合法公民,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还应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 1 人,安全员 1 人,其余人员等必须与项目施工管理相适应。以上人员的工作考勤由招标人项目部统一管理,每个月的出勤不得少于 26日。
投标人进场前,应将其安排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并加盖公章后报招标方备案,未进行备案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在施工过程中,如变更现场人员,必须报经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应当与其聘用的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招标人备案,并在招标人的监督之下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养老补贴(或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后 2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其工资发放表进行备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签字。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投标人应对其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招标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有关资料。
按合同给付劳务工程款的情况下,投标人如支付工资不及时,不得出现工人闹事事件,若出现,投标人应及时解决,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如投标人工人不服从招标人的管理、不配合招标人的工作或不符合施工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投标人须在3日内无条件换人,并应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给与答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七.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效期内,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明确。
八.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8.1. 提供有效期内的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上传集采投标网。
8.2. 工程量清单报价
(1)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2)工程项目报价汇表;
九.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第七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 投标文件的投标货币
投标书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均以人民币报价。并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十一. 投标有效期
11.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均已集采投标网上为依据,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保持有效。
11.2.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陕建云采集采招标平台
十三.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
13.2. 在提交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能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十四. 开标
在集采网上按照流程开标,按本须知第十六款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十五.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5.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5.2. (1)本须知第七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5.3. (2)投标人在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书或2个及以上报价的,而未确定哪个是有效的;
15.4.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5.5.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 评标和定标
16.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依照中标原则负责评标活动,并接受组织监督。
16.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作出解释。
十七.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招标人可以在集采信息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同样在集材信息平台进行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八.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定标
1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十五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8.2. 评标原则
(1)合理低报价
(2)服务优;信誉好
(3)实力强;
根据评审,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于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九.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或招标人以电话、口头通知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分包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将该分包工程按照第一名报价授予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19.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二十. 廉洁要求条款:
招标过程中,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员工:馈赠或给予金钱、礼品、购物卡等或其他形式的利益,或许诺上述利益;投标方不得围标或窜标若投标方违背上述规定,招标方将对投标方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收处理,列入黑名单,并永久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二十一. 投标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2. 投标函(附件2)
3. 承诺函(附件3)
4. 后附投标报价清单及配置表(附件4)
5.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5)
6. 合同(附件6)
二十二、其他内容
1. 招标单位名称: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电子邮箱): 453983248@qq.com
3. 不含税最高限价842.00万元。
报 价 单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透油层0.7L/㎡ | ㎡ | 56480 | |||||
2 |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 ㎡ | 56480 | |||||
3 | 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 | ㎡ | 56480 | |||||
4 | 黏层油0.3L/㎡ | ㎡ | 56480 | |||||
5 | 5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 ㎡ | 56480 | |||||
6 | 合计 | |||||||
备注: 1. 报价暂定含税总额 元(大写: );不含税总额 元(大写: ),增值税税金 元(大写: ),税率 %; 2. 以上单价包含人工费(人员工资及食宿)、材料费、施工过程所有机械及工具、管理费、材料卸车、试验检测、工完场清、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维护费、劳保统筹金及其它社会保障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施工期间不同专业穿插、下雨造成的施工间歇期的相关费用、利润、税金及完成分包工程范围内容的一切费用; 3. 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4. 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5. 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6. 含施工过程中的井盖、井篦等的调整; 7. 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则需按甲方的要求,安装可靠的水表、电表等计量设施,并根据甲方的单价确认费用,结算时一并扣除;乙方有权选择不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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