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铜川市 | 采购单位 |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XC2023(Z)-FW-006
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包2(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中标单位应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书)。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鸿基路 1 号领地未来城商务中心 1 单元 22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XC2023(Z)-FW-006
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包2(铜川市印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中标单位应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书)。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鸿基路 1 号领地未来城商务中心 1 单元 22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