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RTAKCG-2023-036.1.3.4B1
项目名称: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4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8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2,7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1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9,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4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4,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260151196@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南环东路木竹桥安置点
联系方式:0915-322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RTAKCG-2023-036.1.3.4B1
项目名称: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4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8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2,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2,700.00 | 882,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1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9,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19,200.00 | 719,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4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4,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4,200.00 | 944,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白河县硫铁矿一工区废弃矿点整治等七个工程监理(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260151196@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南环东路木竹桥安置点
联系方式:0915-322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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