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商洛市 发布日期:2023-12-08

【招标公告】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商洛市 采购单位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2楼招标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DF-2023104
项目名称: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9,426.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69,426.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9,426.5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房屋施工 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 公园配套设施工程 1(家) 详见采购文件 669,426.51 669,426.5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凤鸣桥西侧江滨南路北侧公园配套设施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合法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10)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2楼招标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至商州区通江西路全兴紫苑13-5 商铺 2 楼招标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中心街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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