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德县水利局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绥德县水利局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绥德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绥德县水利局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XZB2023-01
项目名称: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3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9,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水利行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
(10)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在线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市民大厦十楼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德县水利局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德县雅荷一区五号门市
联系方式:0912-576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XZB2023-01
项目名称: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3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9,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9,600.00 | 1,039,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水利行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
(10)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在线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市民大厦十楼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德县水利局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德县雅荷一区五号门市
联系方式:0912-576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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