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川县林业局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宜川县林业局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宜川县林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Y2023-51
项目名称: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5,392.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8,834.7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6,558.0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林业局
地址:宜川县南关街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Y2023-51
项目名称: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5,392.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8,834.7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8,834.7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6,558.0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6,558.0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宜川县2019-2020年临时使用林地恢复造林项目施工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林业局
地址:宜川县南关街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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