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延安市 发布日期:2023-12-02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延安市 采购单位 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SLGJ-C-2023-142
三、招标单位: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2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声明;
8、投标供应商不得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12  月  01  日至2023年 12  月 07   日,投标供应商使用绑定的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企业端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5   厅,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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