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3-11-27

【招标公告】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D2023-167
项目名称: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项目主要为石湾派出所和交警中队改造更换门窗、业务用房东西两侧真石漆,改造卫生间,大门及围墙改造、健身房改造、院子硬化改造、部分房屋防水和碳房改造等修缮改造内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66,300.00 766,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石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特别提醒:①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②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地址:横山区迎宾路横山分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中心B6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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