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陕西渭南市 发布日期:2023-11-18

【招标公告】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渭南市 采购单位 潼关县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ZB2023-GK-03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更正内容: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XHZB2023-GK-030/001
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产品
名称
制造
厂家
规格
型号


认证证书
编号






(1)强制采购类
1
空调2P







2
空调1.5P







3
电脑







4
台式电脑






   







     





(2)优先采购类



























合计(人民币,元)

占总报价的百分比(%)


说明:
1、如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格式逐项填写,并附相关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
类别填写: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3、若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类产品具体品目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本次采购项目的空调(2P)、空调(1.5P)、电脑、台式电脑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也可以将相关资料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97524058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投合同包、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并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邮件发送当日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若未以邮件形式回复,请及时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信息后,将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
3、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128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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