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渭南市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陕利招字【2023】-11-02
项目名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211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211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包含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水果、乳制品等其他品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食堂原材料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6)书面声明:(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三)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联系方式:***1589103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陕利招字【2023】-11-02
项目名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211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211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渭大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包含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水果、乳制品等其他品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食堂原材料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6)书面声明:(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三)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联系方式:***1589103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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