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院内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院内磋商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胸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院内磋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安市胸科医院拟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本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预算
1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7.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供应商须为2020-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磋商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务必写清楚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件名称使用“报名单位+报名项目名称”。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有通知将通过邮件联系!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17点
2、联系人:招标采购办 郑修齐
电 话:62500115
邮 箱:3551664877@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62500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3年11月10日
一、本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预算
1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7.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供应商须为2020-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磋商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务必写清楚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件名称使用“报名单位+报名项目名称”。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有通知将通过邮件联系!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17点
2、联系人:招标采购办 郑修齐
电 话:62500115
邮 箱:3551664877@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62500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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